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在贯彻和实施 ----读《政府工作报告》之体会
2008年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本年度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划,其中一条指出:“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可谓字字锱铢,句句到位。报告对农民增收、下岗职工、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疗改革等问题都详细作了阐述。 看了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最大的体会就是政府工作更加务实,以民为本,关注民生。尽管物价上涨的因素和趋势影响到百姓的生活,特别是那些弱势群体,但政府能够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通过财政的转移支付来缓解民生问题,以保证社会和谐局面的稳定性。说明国家实力在不断增强,国家有能力解决阶段性出现的社会问题,这是百姓之福,国家之幸。 作为一项政策的制定和提出,这是政府意愿展开的第一步,对未来工作的实施具有指导作用。而民生政策的落实效果关键在于实施环节,能否将政府的意愿如实贯彻,保证每个合乎条件、理应接受救助和保障的百姓得到政策所规定的实惠,实现受助者最大之公平,关键在实施的过程中。因此,要加强实施力度,我认为主要应做到以下三点: 首先,保持政策之本意,保证最大之公正。政府应派专员到基层监督实施,体察民情,及时调节,避免资源浪费,以及基层干部伺机侵吞国家财产之行为的发生。 其次,及时调查实施结果,进行明察暗访。比如,一些农村地区的合作医疗,名存实亡。地方实行强制措施,重大医疗费用却不能给予解决,农民有苦难诉,欲诉无门,这并没有体现合作医疗的本意。 再次,克服实施漏洞,真正济贫扶弱。作为国企改革的牺牲品----困难的下岗职工,接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是应该的。但对于有能力的下岗职工,有一定收入的家庭可以免之,一则可以减轻财政负担,二则可以保证更多的受惠面。现实中,有的下岗职工,名义无收入,但实际上隐性收入颇丰,仍然享受低保。这种现象看似不公平,实际是在欺骗国家,蒙骗政府,因此,应及时克服类似漏洞的发生。 公平孕育和谐,和谐化解矛盾。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故百姓和谐,则社会安宁,百姓生怨,国将不国。民生为本,公正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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