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3

little fish 活跃等级: 1

活跃等级
1

编辑推荐
1

精品故事
0

注册时间
2008年1月25日

查看信息
故事
日记
最新动态

快捷操作
加为联系人
发小纸条

   

little fish 活跃等级: 1 的好看簿

上传照片 发起活动
好看簿和印客网联合推出好看簿印客通个性化印刷服务,点击了解详情 »
    唱歌技巧
歌曲的演绎是需要很多方面表现的。
第一当然是声音。这是一个很专业的学问,包括气息、用嗓、口腔共鸣、吐词方式等。以后的文章中,我会把我知道的尽可能的与大家交流。

第二是情感。这需要歌手对词、对旋律的感悟要强,很多朋友演唱时把全部的重点都放在了声音的部分,而忽视情感,这绝不会唱好一首歌。过分注重声音的原因,是因为歌手的实力有限,演唱过程中老想着到哪里要注意气息了、哪里要注意换气了、快到高音的时候要准备了等,这都是无可避免的。所以,如果唱歌要做到“声情并茂”,练功相当重要。当你练声成熟的时候,演唱时的注意力才会到情感上来。有句话说得好,歌不是用嘴唱的,而是用心唱的。如果发声练到气息贯通、炉火纯青的地步,演唱就更随心所欲的注入情感,演绎歌曲的感染力会更强。

第三是感受。这里再次强调,音乐的感受是天生的,你有多少就是多少,后天弥补的音乐感受很少很少。流行歌曲需要流行歌曲的感受,民歌需要民歌的感受,比如你要阎维文唱“一无所有”,我敢保证会笑翻一帮人!歌手的感受不同,演唱歌曲的处理方式也不同,有的处理得很平淡,有的处理得扣人心弦。这些处理都是很微妙的,比如一个小小的换气、一个强调的重音、一个不换气的长拖音或者一个骤然的收尾……这些就只能意会了。

第四是节奏感和音准。你见过一个3岁多的小孩听到一个旋律就能敲打出加花的节奏吗?你见过一个3岁多的小孩现场演唱,爸爸给他手风琴伴奏,随时改变音调,他进唱的音调都是准确的吗?你见过一个8岁的小孩在没听到任何声音的情况下,要他随时哼出“降E”、“升C”等任何音调的“1”的发音,哼完后在键盘上按下核对完全准确的吗?这就是天分,演唱歌曲需要这样的基础,虽然不要他们那样出众,但一定不能弱。

第五是素质。这就是业余歌手和专业歌手的区别。其实光在声音、情感、感受、节奏、音准这些方面比较,业余歌手有很多不比专业歌手差。差距就在素质。你知道自己唱歌时的形体和表情吗?你可能有个模糊的形象,就是你投入演唱时自己想象自己的模样,而这个形象很可能是你唱的这首歌的原唱的形象。但这些都是你的想象,自己想象的形象几乎是完美的。你知道大家看到是什么吗?你用摄像机拍摄过自己的一次正式演唱吗?其实当你上台的第一个眼神或者第一句话,就能知道你是业余还是专业。这里说的素质还包括对乐理的了解、乐器的了解、对音乐史以及对音乐常识的了解等,当然也有很多专业歌手也不全面,但我个人认为,如果要做专业歌手,就应该贯彻这些,要对得起“专业”这个词。

理解歌词

在学一首新歌之前,有几次你是先把词从头到尾在心里读一遍的?又有几次揣摩过撰词者的心思和他表达的意境?一首歌曲,无论是先有词还是先有曲,双方作者都是认真揣摩对方(词作者或曲作者)要表达的意境和思想,如果到了你这里,你居然完全不理会他们的用心良苦,就这么凭着自己的感觉唱,我觉得不妥。有些个性歌手喜欢按照自己的理解这样表达自我,这种方式不是不好(而且我也喜欢这样),但我会先把作者的意图先搞明白再发挥。再说不是每首歌曲都适合你任意发挥的,有些词曲你找不到更合适的表达,比如国歌。

在你深刻理解歌曲以后,你的情感处理方面一定会好很多,如果你的感悟能力强,你会情不自禁的把某个音唱重,某一个音轻轻带过,一个激情的长音会拖得很饱满……

话和唱歌,除了旋律、节奏、气息,还有其它区别吗?有,那就是吐词的方式。请你随意的用你说话的方式读出“让我一次爱个够”,然后投入的把它唱出来……会发现唱的时候嘴型是向两边打开的,而且要夸张一些。如果你觉得差不多,就是你的吐词有问题。所以唱歌要比说话嘴型要夸张,这样吐词才会更清晰、气息更通畅、更宜于表达情感。

演唱国语歌,还是标准的好。比如“Z、C、S”和“an、ang”和“L、N”的区别是很容易搞混的。港台歌星有时会把个别字故意唱得不卷舌或卷舌,要不就是自己的舌头打不过来、要不就是他们觉得那样不好听,或者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发音。当我们翻唱他们的这些歌曲时,我没有明确的主张,为了模仿,不纠正也行。但如果是要唱自己的风格或比赛,那就要改正了。


关于粤语歌,劝你们还是学好再唱,要不很容易搞笑的。就像我以前唱粤语歌一样,自认为标准,现在才知道有差距。粤语中也有类似与国语中的“Z、C、S”和“an、ang”的微妙区别,不认真学是学不好的。

气息

说道这个话题,就有些茫然,因为这是最不好用言语表达的东西。我在唱歌之前,练美声两年,给我的感悟很深,气息基础对我的帮助很大。一般没有学过声乐的人发声很平,就用平常说话的位置(嗓子)发音,我们叫它声音发“白”,没有色彩、没有过滤。以下我就表述一下美声练声的方法。

声音应该以小腹为根源,想象声音透过后脊梁,到脑后,到口腔后根,整个声音应是竖立的,靠后的。请找一找这样的感觉:你大口咬一口苹果,露出上牙齿,在一口咬下去的同时,发出“嗯”的声音,感觉声音在口腔后部和鼻腔上部的位置,这就是美声发声的一个共鸣点。接下来把气息下沉,小腹膨胀,稍在小腹用力一顶,在刚才的位置发声,男声喉结压下,女声多注重声音在脑后靠上的位置,你会发现声音比以前要大多了。经常靠墙练习有助于发声,因为靠墙可以接触你的后脊梁,让你更容易找到感觉,并且胸腔的共鸣能和墙产生共振,让你更容易找到胸腔共鸣的感觉。先从“米~妈”的练习开始,逐步升高,有助于练习高音气息;再从高往低练习,这样反复,总有一天你会找到感觉的。美声讲究“通透”,经常想象自己的声音是竖立的,而不是扁平的;另外还讲究的是“共鸣”,声音通过胸腔或胸腔以上的共鸣后,会很圆润、饱满。要体会共鸣,你可以这样做:闭上嘴巴,发出“嗯”的音,稍带点深情的感觉,“嗯”的长一点,会感觉头和胸前在震动,如果气息好,这种共鸣会给你的声音添色不少。仔细听听一些高大的美国人讲话,就会知道什么叫胸腔共鸣了(外国人的胸腔结构更容易产生共鸣)。

另外我还要提到的是肺活量,歌手演唱需要较大的肺活量,比如一些很长、不换气的某句旋律,可不要唱完以后面红耳赤、只喘粗气。肺活量要经常锻炼身体才能保持。还有就是掌握一定的技巧可以弥补一些肺活量不足的现象。首先就要练气息,好的发声方法它能很好的控制声音通过嗓门的流量,比如唱到“……不怕你背叛我……”这一句时,气息不稳的歌手可能一下就把“怕”字的音以爆破的方式唱出来,一下就把本来肺活量不足的气放跑了,如果后面有不换气的长句不把他憋死才怪。而气息功底好的歌手能控制这些爆音的流量,演唱时话筒也不会出现一些扑声。所以我建议大家练声的时候嘴前放一盏蜡烛,尽量练声时保持蜡烛不摇晃吧!这样你的气就会保持在你的体内长一些时间。想想你是一直往外呼气坚持得久还是憋住不出气保持得久呢?当然这还需要歌手要放松,不要紧张,一紧张,心脏跳动加快,你的气息就更稳不住了

这里我只能讲这么多,这些是要靠感悟的。不过我要提醒的是,练声是演唱流行歌曲基础,千万不要用练声的方法直白的演绎流行歌,那样就过于做作,就会像阎维文唱“一无所有”。

关于流行歌曲的用嗓,我的观点是只要符合歌曲意境,要喊要破也未尝不可,但这些都是美声中绝对禁止的,所以我们要取长补短,因为我们不是为了唱美声而练美声,我们是为了唱好通俗才练美声,就像武术要练马步一样,你见过打架的时候蹲着马步打的吗?

有朋友说这样的表述很难理解,要我说说流行歌手里谁的气息很通透,就照着感觉去学更容易领悟,这也是一个有效的方法。个人认为,女歌手你们就多听一下“张惠妹”的吧,她可是天生通透的气息;男歌手就多揣摩一下“满文军”的吧,他可是真正靠气息在唱歌的,另外,张学友的气息很好,但对于教学,满文军更适合

高音

这是朋友们最喜欢问的一个问题,用他们的话,因为高音“够拽”,呵呵!再次补充一下,好的演唱要综合很多方面,不能说高音越高就是唱得越好。确实,很好的高音能给歌曲的高潮部分增添渲染力,但奉劝朋友们不要只知道高音的价值而忽略中低音,其实饱满的中低音也很有感染力

唱高音的时候,气息一定是以小腹、丹田为根基的,京腔讲究“丹田气”也是指的这种发声位置。

找找感觉1:如果你是一个女孩,鞋子上突然有一只老鼠,你会怎样?估计会“啊~”的一声长鸣,并且还有“假声”的发声位置。等你平静之后,你在“啊~”一下看,大多数再也“啊”不上去了。为何?因为你收到惊吓的的那一刻,你的小腹在紧张,(想想被惊吓的感觉,是不是全身肌肉绷紧?)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根基,加上一股强大的气流(可以理解成唱歌的气息),直冲嗓子眼,声音不高才怪。所以,你可以把飙高音的感觉理解成“紧张”、“振作”,记住,一切以小腹为根基,要唱高音不是抬起头往上扯的,是感觉重心向下的一种反弹力。

找找感觉2:见过橡皮水管吗?要水管里的水飙向更远怎么办?掐紧水管前端,缝隙一小,压力增大,水就冲得更远。其实高音不一定要音量很大,有些歌手演唱高音时唱出很大的声音,我们说那是用力气和肺活量在唱,而不是在用气息和技巧在唱。想象水龙头理论,应该可以悟出些道理。

找找感觉3:地上有一块很大的石头,把它搬起来吧。你一弯腰,嘴里数数:“一、二、三、走……”,我想这个“走”字你一定用了气息。我不多说了,感觉一下吧,身边有些什么重的……呵呵!这只是一些我创立的让你感觉气息的方法,不正规,但很有效。

还要告诉大家一点,表现高音的能力与你本身嗓子条件有关,如果嗓子天生高亢是很大的优势,比如“孙楠”就是典型的高嗓子,高音演绎不会那么费力。嗓音条件不好的歌手就要靠大量的气息和方法了,但不管是嗓音条件好或不好,声音都是通过气息唱出来的,就像香烟要通过过滤嘴一样,声音过滤一下会更美。

另外我还告诉大家一种心理方法,高音时想象你是在面对广阔的大海高歌,望不到边的海天一色,这样的风光不值得你大声呐喊吗?

中低音

中低音一般要饱满、深情为好。但也像高音一样,很多人欠缺中低音的共鸣。低音是要靠胸腔共鸣和宽大的嗓音结构才能体现的,先天性比较强。以我的经验,低音潜不下去的嗓音是很难练低下去很多,能下去几个音阶不错了。如果一定要录制低音丰富的歌,早上起来不刷牙、不洗脸直接录,声音会下去很多。所以,中低音欠缺的人尽量避免这样的歌,扬长避短,同样中低音丰富的人一定要好好发挥它的潜质,中低音唱好是很迷人的哦!

唱低音要胸前和嗓子放松,用叹气的方式可以加强一些共鸣,实在很低的地方可以加些气息产生口腔共鸣,会感觉声音浑厚一些。但不管怎样,嗓音天生浑厚的人的发挥余地要多得多。

唱中音要多加以润色,包括吐词换气都具有美感,当然这又与感受唱功有关,中低音多听听“蔡琴”的吧。

整体与风格

很多歌手只注意句与句的细节,把演唱的细节单位放在“句”的上面,而不是在整首歌上。

把整首歌画一条起伏的线条吧,你会知道哪里该低调、哪里该高亢了。眼光放高一点,就像足球场上的位置感一样,盯着局部怎么打出长传进攻的有效配合呢?

除非有了一定的实力,否则别谈风格。歌手前期我赞成模仿开始,但不要单一,多唱各种风格歌手的歌,耳濡目染的就掌握了一些共鸣、唱腔以及气息的初步体验,这是好事,到了成熟以后,加上自己的练声和感悟,再挖掘自己的风格是水到渠成的事。

演唱要投入,但投入是要有一个度的,不是要你“使劲”投入,过分伤感或喜悦,在理解词意的基础上,有分寸的投入即可。比如有些类似的词:“……你怎么舍得我难过……”,我就见过唱得痛苦至极的人,那样就没有感染力了,反而觉得好笑。但我也见过一个真正失恋的朋友在卡拉ok唱这首歌,演唱的时候面无表情、唱得很平静,嗓音沧桑,唱腔演绎出来的那种无奈和孤独感染了现场的每一个人。我觉得这就是刚刚好的分寸,不需要抱头痛哭。但又有几个人随时能演绎这么到位的呢?这就要靠歌手的音乐感受了。


再给大家举个例子:有些朋友在模仿歌星时,不自觉的夸大了明星的特点,比如模仿张学友时,会过分压着嗓子做出那种怪怪的厚实的声音(那时张学友早期的一个特点,现在好像不多见了);在模仿张国荣时,会夸大他的那种大舌头似的靠后的共鸣;模仿王菲时更是那种让人觉得好笑的舌头打结的怪音。其实仔细听听原唱,并没有那么夸张。我就听过一个声音很像张学友的朋友唱歌,每次唱学友的歌的时候都没有把握分寸,后来我劝他多些本色,反而更像原唱了。其实有时候旁观者清,多请教朋友们的意见会很有好处。

另外,情感丰富的人唱歌会比情感平淡的人要演绎得好。与歌曲中的情感产生共鸣,也需要歌手的生活阅历丰富。经历得越多,感悟得就越透彻。

这可是很多朋友追求的东西,呵呵!认为没有颤音就不够专业、不够拽。殊不知颤音在歌曲里只是一种表达方式而已,没有颤音就不能唱好歌吗?

颤音,实质是用气息演绎歌曲的时候,强大的气流冲击口腔和鼻腔后部所产生的震动,小腹给予气息的压力产生了气流。我倒不赞成流行音乐一定要用这样死板的方式产生颤音,有些歌星通过喉结的抖动(刘德华)和嗓子眼的一紧一松(张信哲)“做”出了颤音。这些都是一些小的技巧或是一种风格,但在很多高潮部分,他们也具有强大气流的颤音。所以,还是那句话,气息是根本。用了气息,自然会有气流的冲击产生颤音。对于流行歌曲,有些低调的地方不需要像唱民歌一样每个字都在气息上,有时似一种悄悄话,有时像一种无奈的叹息,不会有强大的气流支持你的颤音,这时就需要你用一些小技巧来修饰你的尾音,我认为流行歌曲的颤音表现不完全靠气息顶出来,有时候抖抖喉结,控制嗓子眼里的声音也未尝不可,只要整体在歌曲的氛围之中不受影响即可。

没有颤音的朋友如果铁定对颤音垂涎三尺,就从模仿开始吧——模仿救护车叫唤。好笑吧?这只是没有声乐老师在身边、一种自我揣摩的方法,当然不属于常规的声乐练习。发出“呜呜”的依次循环高低的滑音(稍快),他能让你找到抖动喉结的感觉,慢慢的吧“呜呜”的发音转变成“嗯嗯”的发音,再慢慢的转成“你~”的发音,再唱一些“你”结尾的一句歌……呵呵,这只是一种感受喉结抖动的颤音方式,与气息发声不一样,保准声乐老师看了会气死!但没件事都需要循序渐进,慢慢揣摩,不妨试试。

最后再次发表一下我的观点,我们如果眼光放高一点,这段历史时期流行强调颤音的唱法,也许再过5年后就不流行强调颤音的唱法了。何必为了没有颤音而苦恼呢?颤音虽然能有效的渲染歌曲气氛,深沉而具有穿透力,但我也愿意喜欢听一些质朴、纯洁的声音。所以,只要用心唱就好,也许你会更有特色.
                  男孩和女孩
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女孩对男孩很好,男孩渐渐喜欢上了女孩,女孩也渐渐喜欢上了男孩,男孩最终和女孩在一起了。他们很相爱,感情很好,男孩对女孩说:“我要你跟我一辈子......”女孩对男孩说:“我要跟你一辈子......”于是,男孩和女孩之间就有了一个约定,要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男孩时时刻刻都在想女孩,女孩也时时刻刻想着男孩,男孩把女孩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男孩对女孩说:“你是最重要的,你要永远幸福......”于是男孩处处都让着女孩,但尽管如此,男孩和女孩之间还是经常发生争吵,最后都是男孩去找女孩,向女孩说对不起,女孩也每次都原谅男孩,这样,男孩和女孩的感情一天一天的增加,男孩很在乎女孩,女孩的一举一动都深深的影响着男孩,男孩很疼她,想让她幸福。男孩以前很坏,吸烟喝酒对男孩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男孩学习很差,经常逃课,但自从有了女孩,男孩决定从头开始,好好学习,以为男孩想让女孩以后过得更加幸福,男孩去做了,从头开始,吸烟喝酒尽管还是有,但比以前少多了,因为女孩说过喝酒伤身,所以男孩很少喝了,因为女孩说过吸烟也会伤身,所以男孩也尽量少吸了,一切的一切,都为了女孩,女孩觉得自己很幸福,男孩努力的让女孩更幸福,这样过了一天又一天,男孩和女孩的感情丝毫没有改变,成了许多同龄人羡慕的对象,男孩很自豪,因为他有女孩,女孩很自豪,因为她有男孩......
      然而有一天,男孩和女孩又吵架了。
      那天下着毛毛细雨,天很暗,许多对情侣在街上打着伞走过,走过男孩和女孩的身边,女孩流着泪,男孩在女喊身旁一言不发,男孩是因为别人送了女孩一件礼物,女孩很高兴,拿出来给男孩看,男孩看了不高兴,因为男孩认为女孩只属于他,虽然知道女孩会永远跟着他,知道那个人只是好心,但是男孩很怪,还是说了女孩,女孩气了,男孩看见女孩气了,更加生气了,心中一股烈火不知道往哪里发,男孩有说了女孩,女孩的泪更加多了,比天空中的雨滴得还快,之后,一片沉寂,男孩还是像以前那样,向女孩道歉,女孩推开男孩的手,男孩又上前握住女孩,女孩再一次推开了男孩的手......最后,女孩对男孩说了一句话:“你好过分!”男孩听了,转身就走了,女孩一个人站在街头淋着雨,流着泪......男孩走了,他是气了,真的气了.男孩独自走的回家的路上,他想哭!他一肚子的话不知从何说起,男孩知道是他不对,知道不应该伤女孩的心,让女孩流泪,他心也很疼!但男孩还是走了,头也不回的走了,他的心里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也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男孩想问,这世上有谁能真正了解他,体会他,男孩很痛苦,比女孩痛苦,因为女孩只是在生气,在伤心,在流泪,而男孩,谁也不知道.男孩想的事情太多了,对女孩,他不知道是歉意,还是什么。他想女孩,真正想让女孩幸福,让女孩开心,不让她流泪。但是,男孩还是让她伤心了,流泪了,他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他会怎样,只知道一个人走,淋着雨,心在燃烧,一个人在等,淋着雨,心在流泪......男孩到家了,然而他不想回家,他突然转了身,向女孩在的街跑了过去,男孩在担心女孩,女孩在淋雨,会病的,女孩不回家,会被骂的......这时男孩想的一切都是女孩,他知道女孩在等他,在等他回来......果然,女孩在的,淋着雨,流着泪。男孩走到她身旁,女孩在发呆,男孩对女孩说:“我们不闹了,回家......”女孩的泪还在流,然而嘴里一直不停的解释,男孩阻止了女孩,说:“算了,我知道的,过去了......”女孩又哭了,不是苦的,是甜的,两个人牵起手回家了......
     到了女孩家门口,女孩笑了,那么天真,那么可爱,男孩也笑了......女孩要回家了,像平常一样,男孩也要走了,女孩又笑了,一样天真,一样可爱,男孩记住了她的每一个笑容,因为男孩喜欢看女孩笑,很喜欢......

                 纯白的牛奶爱情
 在美丽的城市里,容纳着一个平凡的女孩。女孩很爱喝牛奶,每天早上她会准时起床弄出最新鲜的牛奶,望着纯白色的牛奶,她很满足。也许是因为这样,女孩的皮肤就像牛奶一样,只是白里透着点红,只是,她并不漂亮。同样一个城市里,也容纳着一个出色的男孩。男孩对计算机很感兴趣,因此他的好奇心会把计算机弄坏了,再整好。某月某日下午,男孩终于拥有了自已的纯平显示器了,在OICQ里的联系方法中,他是这样写的:“一片茫茫的网海中,竟把他和她牵在一起。”
    不知不觉中,女孩似乎喜欢上了这个不平凡的男孩,喜欢他的野心,喜欢他的不屈不挠,更喜欢静静的听着他那副充满磁性的嗓音。男孩向女孩要照片,可是女孩太平凡了,她彻夜的翻着抽屉,最显眼的一张相片,稍不留心,根本无法发现那个站在最后面的她,只是,她的皮肤比别人白。但是她还是骗着男孩,向他要地址,说一定会把一张最清楚的寄给他;而男孩也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照片、地址给了女孩。照片中的他,有着一米七二的身高,好标准的身材,还有那双不甘落后,力争上游的眼睛……
   第一天早上的六点半,女孩走到了男孩家的门口,手里拿着一瓶装满新鲜纯白色的牛奶,她小心翼翼的放在可男孩的家门前,轻轻的说:“希望你喝了之后,可以感觉出我的样子,我没有不守信用,这就是我的照片。”她说完就离开了。他打开门准备去上班,看见地上的那瓶牛奶,喝了,原来他以为只是别人放错了,不过也照喝。于是,每天早上的六点半,女孩都会悄悄的把牛奶放在男孩的家门前,每次都会说一句不同的话语,当女孩走了,男孩就出来了,他早已习惯了随手拿起放在门口那瓶纯白色的牛奶,只是,他没有去多想什么。晚上,他和她还是在网上聊得不可开交,男孩也忘记了向女孩要相片的事情。
   有一天,她突然觉得天与地之间万物根本分不清,她知道,自己是怎么一回事了。医生说她需要进医院接受治疗,可是她没有。还是每天早早就起床弄她的牛奶,还是准时六点半,把牛奶放在那早已熟悉的门口,还是呢呢喃喃的说话。男孩还是每天喝着女孩弄的牛奶,在单位里大谈计算机理论,在网上发表他的论文,他的生活是丰富的,他根本就不知道每天早上放在他门口的牛奶是女孩为他弄的;而晚上,女孩还是假装调皮的和他聊着天,假装着她为他掩饰的一切
   今天的她不行了,她的头好痛好痛,可是她依旧撑着弄完这瓶牛奶,撑着来到他家的门口前,如往常一样放下牛奶,却说:“或许还会有别的女孩为你弄牛奶,祝你以后幸福快乐!”她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开了。他出来了,如往常一样他打开了瓶盖,第一口,他似乎尝到一种苦涩的味道,“怎么今天的牛奶有种苦味?”于是他随手把那瓶纯白的牛奶扔进了垃圾桶……此刻的她已经被送进医院了,她还是不停的叫着男孩的名字,担心着,往后他没有牛奶喝了会怎么办呢?却浑然不知,他今天早上把她的那瓶牛奶给扔进了……
     晚上,他打开了计算机,可是女孩比往常迟到了,见到女孩的头像一闪一闪,他说:“嘿,你迟到咯。”那边说:“我不是她,她现在在医院。”他以为她只是小毛病进医院而已,只说了一句:“替我问候她。”打这天起,女孩再也不能起来给男孩弄牛奶了,当男孩看见地上没有了牛奶,QQ上也再没有女孩的出现了,也开始感觉到不妥,他开始不习惯了,变得不安,他拼命否认他的不安,他不可能会喜欢上如此一个平凡的女孩子,况且他连她什么样子也是全无概念的,她的平凡怎么可以和他的出众般配呢?
   这天,女孩起得特别早,她对医生说,无论打什么针,也要撑过两个小时。于是,医生给她打了针,女孩急匆匆的跑回了家,开始专心的弄着为他而做的牛奶,这次她不哭了,因为这是最后为他弄牛奶了,要做得比往常更好。终于弄好了,今天她在牛奶瓶旁多加了一些东西——一封信.她蹒跚的来到男孩家的门口,放下了牛奶瓶。这时,她却什么也没有说,转过身去,只是不时的回头望望那扇门,那扇她从来都不敢也从不曾去敲的门。然而,她却忘记了今天是星期天,男孩不用上课。她默默的走回了医院,当她回到病房,她几乎什么也看不见了,台上的水壶,杯子,都被她碰倒在地上……
天,下起了蒙蒙细雨,是在哭诉吗?男孩的QQ里,女孩的头像一闪一闪的,男孩以为她的病好了,慰问着:“嘿,病好了吧?”那边却说:“她快不行了,知道吗?她就是那个每天早上在你家门前放下牛奶的女孩!你现在来吗?”男孩几乎疯狂的打开门,有一瓶纯白的牛奶,旁边还静静的躺着一封信。粉红色的信纸展开了:“男孩,嗨!今天的牛奶你喝下了吗,好喝吗?对不起,过去的那几天,没有准时的把牛奶放在你的门前,不要怪我哦!呵……可是以后我不可以把牛奶放在你的家门了,因为我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再也不可以为你做牛奶了,呵……别想歪了,我要回到本来属于我的地方了。相信有一天,会有一个女孩比我更会做牛奶的,而且她可以让你每天都可以喝上最鲜美的牛奶,对吧?我没有不守信用,我真的给你带来了我的照片,知道吗?那一瓶一瓶纯白色的牛奶就是我。呵……”
    一路上,他漠视在他身旁疾驰的汽车,满脑子里都是她,他似乎看到了她的笑容。来到了她的病房,他趴在女孩的病床前,她真的很平凡,但不可否认,她的皮肤真的很漂亮。她闭上了眼睛,好憔悴啊,手里,还是紧紧的抓住了男孩的照片。“我来了,你不是说一直都想看看我的真人吗?可不可以给我一点点时间,一分钟就好,醒来看看我好吗?你张开眼睛好吗?求求你!”“好熟悉的声音呀,是他在叫我吗?我是不是该醒来?”女孩艰难的睁开眼睛,可是此时的她什么都看不见啊,她伸出双手,摸着他的脸庞,好高的鼻子,粗粗的眉毛吧?只是脸上是湿湿的。她开口了:“请不要为我哭泣,我只是一瓶纯白的牛奶而已;请不要为我哭泣,因为我会像你喝下的牛奶一样,永远住在你的心里……”闭上眼睛,她悄悄的离开了他,剩下他独自流泪了……纯白的牛奶,他应该给她起个昵称——牛奶女孩,曾经为他做牛奶的女孩。他打开门,看见了一瓶纯白的牛奶...

                           最伤感爱情故事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 …… 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 “ 祝你前途无量 ” 。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 “ 是我的公主吗? ” 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 IT 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 FRIDAY’S 的消费。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 MORNING CALL 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 MORNING CALL 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 MORNING CALL ,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她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他在 IT 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 MORNING CALL ,但他没说,每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一丝的眩目,我不要 …… 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因为,因为,因为她必须走了。她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 MORNING CALL 。他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男孩,都这么粗心吗?
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大量的同学来医院看她。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 MORNING CALL 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 13901120521 。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 521 。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天,每天,每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传到他的耳边 ——
“ 起床吧,别耽误了。 ”
“ 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
“ 今天天冷,当心点。 ”
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自己可以编出最简洁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个网站,但却看不透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吗?不,不,我要她!他没有办法自己开车了,他叫了 TAXI 。他要赶到她的身边去,对,带着爱去!在一家花店门口,他叫车停住。他扔下了黄玫瑰。 “ 快,我要红玫瑰, 999 支! ” 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殷勤的小姐配了 99 支。
99 支火红的热烈的欧洲来的玫瑰终于随着他来到了病房。她,在昏迷。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象。他在门外,他和 99 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有我爱她,她会活着!他轻声的呼唤她,我在等你!她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来,还有, 99 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的传如她的耳朵:我爱你。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对一个不好看的女孩比较客气的评价。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对他来说,他需要什么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个全心爱他的头脑!他爱她。
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她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温柔的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地向你求婚。相信我!我只有 99 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他们,但 …… 在他眼里,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他纤细的冰冷的手中。 “ 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 ” 她颤抖着,说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的说:我们结婚时,要 999 朵玫瑰,不 9999 朵 …… 她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他一直陪在医院。他拒听了一切来电,他的手机只等着一个号码: 13901120521 。她有时清醒,有时沉睡。
而清醒时她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守约。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
“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 有你,我才幸福。 ”
他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她唤回,他要她受约,他要她一辈子叫他起床。
这天她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她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给了他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她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医生在诊断书上写下: “ 实行安乐死比较人道。 ”
当然不会,这是最幸福的时光,有他。
好静。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这是他们初相遇的季节。她望着他,想他们的故事。校园里的心跳,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从她的枕头下拿出了她的手机。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小巧的蓝色的手机, 13901120521 ,他最喜欢的颜色,也是他最喜欢的型号 —— 诺基亚。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他郑重地传递给她一颗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有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她,第一次,为他打上了一颗心。
她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他的面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他拿过了两个手机,把他们挨在一起。屏幕上,那两颗心也靠在了一起。
爱到深处心不悔;宁愿伤心自己背, 不愿苍生不愿谁……

                             微笑
办公室里的同事们都觉得她最近变化很大,人显得自信而神采飞扬,连笑容也灿烂得让人觉得不理解。

    她不是很漂亮,但打扮得体,办事利索,是很有气质的那种女人,只是眉宇间总有一丝不易觉察的忧郁。她每天早上总是提早十分钟到单位,然后将办公室里里外外打扫一遍。等同事到来时,她已在办公桌边开始工作了。

    她有个习惯,总喜欢拉开抽屉看看,淡淡的笑容就变得更加亲切了。她很勤快,待人和蔼,脸上总是挂着微笑,仿佛什么烦恼也没有。同事们都觉得奇怪,蜗居在这样的一个破单位,要名没名要利没利,大家牢骚一大堆,有人甚至负气不干活,她为什么还这么高兴?

    倒是她好像没事的样子,对谁都那么好,对工作也不怠慢。和大伙儿喝茶聊天时,她一改工作时的严肃认真,健谈而俏皮的谈话将大伙逗得直乐,枯燥郁闷的生活因为有她而多了些笑声。但她从不久谈,点到为止,然后回到她的座位,就继续默默地工作了,全然不管大伙还在说什么新闻或发泄骂娘什么的。

    她总是那么平和而满足,真是不可思议!还有,她老看抽屉,她的抽屉里装着什么东西呢?你看她脸上的笑容多么迷人!大伙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她身上了,都在猜测着,一定是她有男朋友了,抽屉里一定放着她男朋友的照片或他送给她的礼物。

    可是一打听,没那回事。大伙逗弄她,逼她“招供”,她不肯承认,看来真没那回事。这下更加刺激大家的好奇心了,抽屉里会是什么“秘密武器”呢?终于有一次,她上洗手间的时候,忘记关上抽屉,大家凑巧瞥了一眼,看到了一张白纸,上面写着几个很大的字:“微笑”、“不说闲话”。

    一年后,升了职的她跟已经离开原单位的我遇到一起,她说了自己的心里话。她说,升职是意外的,她当时只希望日子好过些而已。那时的工作环境不好,但与其整天愤世嫉俗,不如看开些,平心静气地工作。

    原来,真正妨碍自己生活和工作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心态。
                  来看看你的思维水平可以打多少分?
1。入门级
关键字词:虫洞
思维能力:具体思维,抽象思维。
思 维过程:这个是一个关于相对论的科普级思维训练,首先想象宇宙中有一个苹果,然后有一条神通广大的虫子在里面钻洞,钻出来的洞彼此不相交。接下来我们会有 以下论断,如果虫洞无限细,那么这个虫洞就可以无限长,而这个虫洞的体积就是无限细乘以无限长,那么这个体积到底有多大呢?数学无法解释,但是我们知道他 是一个苹果的体积。有矛盾产生了,好事情!接下来我们做另外一件事,就好像我们可以把衣服袖子翻过来一样,现在让我们把这个无限细无限长的虫洞翻过来,也 就是说内壁换为外壁。我们知道原来的虫洞外壁是苹果皮,那么当我们翻过来之后,内壁是苹果皮,外壁就是虫洞壁,也就是说,在翻转的过程中发生了空间扭曲, 无限细变成了无限粗,为了形象理解这个空间扭曲过程,我们假定原来在虫洞中有一条丝联接虫洞的两壁,也就是说有一条无限短的丝,那么当我们翻转这个虫洞的 时候,这一条丝逐渐变长,最终变成了从翻转后的虫洞这一壁到另外一壁的一条无限长的丝,矛盾又出现了,当一条无限短的丝不断加长,他还是无限短,但是又怎 样变成了无限长呢?到底是事实错了还是我们的无限理论错了?或者说这个宇宙本来就是有限的,所有的无限正如这个虫洞一样,只是在有限中的一种无限模式?现 在我们得到了什么?我们得到了一个出了一个苹果以外的整个宇宙,接下来呢?我们再把它翻回去,把整个宇宙一起翻回去,既然可以翻过来当然可以翻回去,然后 我们发现宇宙从无限大变成了无限小,它被装到了一个苹果里面。

个 人简评:试验告一段落,我们来观察一下我们自己,我们的消化道是不是像这样一个虫洞呢,那么我们翻过来再翻回去看看吧,我们会发现我们包含整个宇宙,而整 个宇宙也包括我们。而这,就是意识的基础形态,也就是说它是宇宙客观存在的一部分。那么我们再来观察一下这个虫洞,假如我们的宇宙是一个正在翻转的虫洞, 那么我们可以论证,在宇宙的这一端是从无限小变成无限大的过程,当然确切说是从一个虫洞变成一个苹果的过程,也就是说宇宙大爆炸只是这一端的景象,而且它 并不是向无限发展的,它只是一个被扭曲的空间,我们的宇宙在这个扭曲空间内慢慢转向,最后走向另一端,然后再从苹果变成虫洞,也就是说另一端是宇宙在缩 小,至于缩小成什么样子不得而知。这也就是科学界盛行的反物质反宇宙,也就是宇宙另一端有一个从墓地爬出的老人出生最后死到娘胎里的我们的科学依据。
很累了是不是,休息一下,看看下面的一般级。

2。一般级
关键字词:文化牢笼
思维能力:矛盾思维,选择思维。
思 维过程:通过入门级的训练,我们发现一个现象,我们人类的思维方法是那么的片面,一个简单的问题都是我们无法解释的,那么原因何在呢?通俗一些说,我们发 现,当我们真正发现了格格不入的矛盾的时候,我们才会明白我们静静应该选择什么。毫无疑问,在事实和理论之间,我们只能选择相信事实,OK,了解这一点就 足够了。接下来进行我们的下一个思维训练。首先允许我提问一个问题:水是什么?你可能回答, 是一种液体。那么是对了还是错了呢?毫无疑问,你回答对了一个方面,但是错了其他方面。水是液体,但是液体不仅仅是水。那么是水错了还是我们的回答错了? 这里就用到上面的真理了,我们只能相信事实而不能相信理论,也就是说水是没有错误的,错误的是我们的回答,那么哪里错了呢?接下来做什么?试图弥补错误 吧,加上一条水是无色无味的一种液体。比刚才对了一些吗?当然没有!污染的水呢?染色的水呢?我们发现当我们试图去更真切的描述的时候,我们所犯的错误反 而更多了,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我们可以用上面的虫洞稍微解释一下,水就好像是那个苹果,它翻来覆去的时候包括整个宇宙,而我们的距离之类的工具 显然是不足以应付这个虫洞的。也就是说,当我们的理论越多,当我们的工具越多,我们距离真相越遥远。你可以用1000个形容词描述水,但是你却加进去了 1000个不属于水本身的概念。也就是说,我们的工具制约了我们。矛盾又产生了,那么在理论和真相面前怎样选择呢,当然还是只能选择真相。最后我们得出一 个结论:水就是水,除了水它什么都不是,除了水是水,其他任何东西都不是水。很绕对不对,但是没办法,我们这个宇宙本来就是很绕的。

个 人简评:接下来我们应该思考一下善恶,好坏,对错,我们会发现他们本来就是很模糊的概念,当我们用这些去衡量这个社会的时候,我们发现不是我们拥有了火眼 金睛,而是我们被自己骗了。当然,哲学家有一个发明,叫做辩证法。也就是说,对就是错,错就是对。当我们站到社会之外去审视这句话,我们发现这相当于什么 都没说,然而它又那样接近真相,至少要比对错之分接近的多。我们再回头审视我们自己的传统文化,我们就会发现,原来我们的传统哲学比辩证法更有说服力。我们的传统哲学告诉我们太极生两仪等等,活脱脱就是一个宇宙大爆炸然后大收缩的模型。而中国传统哲学的高度抽象化也是中华文 明可以延续5000年的核心所在。因为祖先并不会告诉我们什么是对错,只是告诉我们发展规律,然后让我们自己去判断。也就是说,文化本身就是宇宙中的一 维,是意识虫洞里面的那一根丝线,从无限短到无限长,然后最终还要回归到无限短,当然更贴切的描述就是,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一种宇宙现象,它因为宇宙运动而 发生变化,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通过这个思维过程我们可以明白,我们所创造的文明正遵循宇宙的运动而变化,而我们人类并不是什么主人公,而是宇宙变化中 一个现象而已,我们整个人生只是在实现一个过程,只是在履行一个指责,我们的选择是注定的,虽然看上去那么自由。说得远了,回到文化牢笼话题上面,我们的 文化必须时刻变化以适应宇宙的变化,这不是我们决定的,但是是由我们实现的。没办法,这就是宇宙,这就是宇宙中的我们。

这个思维过程并不是很累,但是却十分迷惑,好些东西是超越我们认知范围之内的,我们可以不了解,但是我们必须或者我们不得不正在这样进行着。来看看下一级别吧。

3。成熟级
关键字词:抽象历史
思维能力:分裂思维,聚合思维。
思维过程:经过了上面的两步思维训练,我们终于有了一点点收获,我们明白了任何东西都有排他性的,而任何东西的轨迹都是整个宇宙,我们的意识出现和丰富都 是宇宙运动的附属产品,那么它又是如何变化的呢?前文说到,在我们中国古老的传统哲学中,我们可以发现抽象文明的痕迹,这里不再说太极和八卦,我们来看看 我们的五行文化。说实话,我的确想不明白五行文化是如何以及为什么产生的,从太极的角度分析,四象+太极就是这五行的核心,也就是说一个混沌的现象在2维 中有四种表现方式,当然这在科学中有表述,2维空间中的4个方向。也就是说,影响物质的因素假如是两个,那么这个物质会出现4种情况,这个可以理解为五行 的基础。而现代哲学中对于太极生两仪的对应科学也有呼应:存在及变化,变化就只能有两个方向两种影响。那么这两种影响会对这个物质本身产生几种现象呢?通 过上面的推导,是4种。也就是说,当物质发生变化,那么它的形态将会有4种新模式,加上旧的模式一共是5种。这就是我们祖先用五行解释世界的原理所 在。在微观世界里面当然也有印证,我们知道生命的基本形式是碳原子组成,而碳原子于其他原子的结合是依靠外层的4个电子,具体到生命细胞组成就是钛链等物 质的组成。当然我们还可以从原子核的构成来探讨我们的太极理论,存在即变化,变化出了两种趋势,而这两种趋势会产生4个现象,我们能够察觉的只是现象而 已,也就是质子中子电子之 类,按照太极的原理我们可以分析出,1/2电子电荷才是真正的基础现象,只不过我们观察不倒罢了。那么他们到底是微粒还是场量呢?也就是说,距离到底可不 可以衡量这种相互关系呢?电荷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呢?这就用到了我们上面的结论,文化牢笼,这是我们人为规定的,事实并非如此,我们能够形容的只是一个方 面而已。又有矛盾产生了,选择事实不选择理论,我们会发现我们是因为有相互作用才发现所谓电荷之类,也就是说,万物是因为互相联系而存在,这也就印证了最 上面第一条的假设,宇宙就是这样的一个大虫洞,不是它从从无限小到无限大,而是它本身就不应该有距离这个概念。上面这一大套抽象的具体或者叫具体的抽象过 程之后,我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来研究一个具体问题。当然前提就是我们上面的收获,意识是发散后聚拢的,然后我们会发现文化作为意识的分支也要遵循这个原 则,当然文明也是。我们来看一下历史吧,我们人类或许经过了漫长的进化阶段,然后我们又进入漫长的原始社会,然后是一个长期的奴隶社会,然后是几千年的封 建社会,然后是几百年的资本社会,我们发现当我们的意识发散量越多,我们经过一次团体规则改革所需要的时间越短,从这个角度来讲,文化和宇宙一样正在进行 大爆炸。当然这印证了第二条中的我们的猜想。那么这和5行有什么关系呢?前面说过5行代表的5种形态恰恰是一个变化过程中的5种形态,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 可以得出结论,中间的太极部分是混沌的,是一种初始或者结束形态也就是传说中的混沌生天地的混沌状态,也就是说这个状态没有明显的特征,却是承前启后的连 接,是一个旧过程的结束也是新过程的开始。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现在的青少年迷茫状态,恰恰是一种新文化开始的前兆。话题扯回来,表现比较明显的有4 种方式,也就是说存在并且变化的话有4种结果。借用5行的说法是金水木火,借用生克理论,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过程,金克木生水,水克火生木,木克土生 火,火克金生土。也就是说这4种表现形式以及物质本身的存在是一个生生不息的闭合系统。我们把它拿到历史上去考证,每一个历史过程都会经过金的锐利,水的 汇聚,木的勃发,火的摧毁,最后回归混沌,并且孕育一?的摧毁,最后结束并且孕育新的模式。这就是抽象历史的意义所在。

个 人简评:经过这样复杂的推理,我们可以确定抽象历史模型,而这个模型恰恰是我们传统的5行理论,一路思考下来的确很累,那么究竟有什么作用呢?且不说什么 意识的管状模型把,也不说文化的河流模型,单纯有一点就是收获,任何过程都分为明显的4个阶段。我们把这个研究成果放到历史中去,我们就可以明白金状态代 表新的团体规则,也就是所谓的新制度;水状态代表智慧的积累,也就是新文化;木状态代表智慧的应用,也就是成果;而火状态却代表了新旧交锋产生的动荡,也 就是战争状态。在这4个状态中,有两个是不稳定的,也就是需要破除旧障碍的新制度的金状态,以及旧模式占主要地位扼杀新萌芽的火状态。通过对这4个状态的 历史运用,我们可以发现,我们最了解的封建社会印证了这一点,那么向上推的奴隶社会呢?我们可以发现商朝是一个类似于宋朝的勃发时代,也就是木状态;而接 下来的周朝恰恰经过了新旧交锋的频繁战争时期,是火状态。再看看夏朝呢,却是一个确立新制度的金状态,矛盾又出来了,少了一个状态,商朝运用的成熟体制, 到底是运用的谁的智慧呢?那个以集中智慧为表现的朝代是不是夏朝呢?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两点,或者夏朝建立奴隶制是正确的,那么夏商之间就应该有一个中 间朝代;或者商朝前面就是夏朝,夏朝就是一个集中智慧的水状态,而在夏朝之前就拥有了一个统一的奴隶制政权。当然,这靠我们想是不能论证的,还需要考古的 证明。噢!多么奇妙!那么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呢?我们可以根据商朝和周朝的存在年限来大概推断中国的奴隶社会究竟持续了多长时间。这个论断可行的依据就是, 文明是一个闭合的过程,积累的越多,那么消耗的时间花费就越长。我们还是从我们熟悉的封建社会入手:秦汉金状态400年,隋唐水状态400年,宋元木状态 400年,明清是火状态400多年,因为牵扯一个混沌状态,所以严格来说应该从应该从明建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是600年左右。那么我们来看一下奴隶社 会,周朝800年,也是因为牵扯一个混沌状态,商朝500年,夏朝500年,当然因为考古关系,这些都只是大概数据,我们还可以从中算出有一个隐藏的朝代 也应该是500年左右,而在这之前的萌芽期就应该有更长的时间。如果算上动荡时期,根据封建社会动荡期400年计算,奴隶社会类比也应该有500年左右, 也就是说奴隶社会的持续时间应该在2800年左右。通过这个大胆的推理,我们发现我们中国从建立第一个奴隶王朝到现在应该是5000年左右的历史,真不知 道中国上下5000年的观点是怎样提出来的,太有才了。
很感动的一篇文章:
                       帅气弟弟,我不想只做你的姐姐
第一次见林江是在武汉,九月。那时我上大三,和林江的姐姐林西同班同宿舍兼红颜死党。林西说,咱弟弟也考过来了,和我一起去接他吧。彼时我正在看小说,懒得动,但最终还是被“收买”了。因为林西承诺,若去呢,就送你齐豫的CD!一听齐豫我蹦起来,那可是我最爱的歌手。于是挽了林西的胳膊笑嘻嘻欣然前往。

在火车站,等林江出现在视野里时,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好英俊好挺拔的男孩子啊!林西看了,对我挤眉弄眼说,怎么样,没白来吧?咱弟弟帅不帅?林江礼貌地和我握手,然后去叫车,把行李弄上去,回头对我和林西说,两位姐姐,上车吧。我禁不住笑,说倒像是来接我们的。一路上,林江言语不多,但句句中肯。我一直用姐姐般的微笑看着他。

相处久了,越发喜欢林江的爽快率真,而且光明磊落善良洒脱,总之优点一样一样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林江在班里渐渐有了威信,被选为班干部,后来进了学生会,演讲、足球、篮球竟也很有水平。学校舞会,他一到,女孩子就叽叽喳喳围上去。林西见了就很骄傲地说,瞧,咱弟弟天生一个白马王子!我看在眼里,不知从哪天起,心里忽然有了种黯然神伤的感觉。每每见林江被学妹簇拥着,莫名的忧伤就一丝丝袭上心头。有一次,在学校附近的旱冰场,自己老摔跤,林江就拉了我的手说,艾艾姐,我来教你。那是第一次和林江“牵手”,竟然倏地就红了脸。

大四那年冬天,天冷得出奇。林西买了米白色毛线要给林江织件厚毛衣,可一直懒得动手。我见了就不声不响取了毛线织起来。晚上别人闲聊,我就默默地坐在床上织,眼睛累了就滴几滴眼药水。终于赶在最冷的那几天之前织完了。拉着林西,说给咱弟弟送去,看合不合身?林江穿了,镜前一照,太合身了!说着就去拥抱姐姐林西。林西连忙制止,说别谢我,要谢就谢你艾艾姐。

林江拥抱我的时候,我分明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颤抖了一下,然后整张脸都烫了起来。后来我提议再给林江织件毛坎肩,外面卖的不暖和,而且我特别喜欢看男人穿衬衫外罩毛坎肩的样子。林西是个大大咧咧的人,一听这话忍不住嚷起来,艾艾,你不会爱上我家小弟了吧?我慌忙掩饰,说没有的事,他是咱弟弟啊。林西就笑了,料也不是,你喜欢的是年龄比你大且能照顾你的成熟男人对不对?我一颗心落下来。

我是如此害怕别人看出这份感情。这话传到林江耳朵里,他倒是很兴奋,说好啊,从此多一个好姐姐疼我了。

此话并无后文。大四是最忙的,写毕业论文,找工作,忙着和同学分别,总之琐事一大堆。我和林西毕业后都留在了武汉,林西是为了照顾弟弟,虽然林江早已不需要她照顾。但我呢?林西问我,为何你也留在这里?我就说喜欢这座城市呗!林西就笑,该不是为了爱情而留下吧?

工作后,有人给我介绍男孩子认识,但往往都是一面之缘。有一次,介绍人领来的是个穿白衬衣牛仔裤的男孩子,远远看过去,竟有几分像林江。我就对人家多说了几句,但一分手,我又惆怅起来,自己是在拿林江的样子寻找爱人。

林西的离去实在太突然。她和同事一起去游泳,不知怎么就游进了深水区,偏偏腿部抽筋,等大家发现她时,她早已停止了呼吸。那时林江上大四,他哭得像个孩子,怎么能不痛呢,姐姐那么疼他,却那么突然且永远地离开了他。我心疼得也几乎支持不住,把林江抱在怀里,说林江,你还有个艾艾姐。

转眼林江毕业,他进了一家集团公司。因为对工作尽职尽责,又极有创新精神,颇受领导赏识,很快被破格提拔为主管,成了公司里最年轻的中层。广阔的舞台使林江如鱼得水,而私下里林江却是忧郁的,应酬能推则推,这倒给他平添了一份独特的魅力。公司里好多女孩都爱慕他,总经理秘书、那个叫阿白的女孩子对林江更是如痴如狂。但林江对她们并无感觉,一直冷冷淡淡。只有我知道,他一直生活在失去姐姐的痛苦之中。

因为工作都很忙,虽在同一座城市,我和林江的联系却并不多。有时会给他打个电话,问问工作,叫他好好照顾自己。林江总是很客气,挂电话之前总是说,谢谢你,艾艾姐。每当听他这样说,我都有说不出的失落。

秋天时,母亲从济南打电话来,说你爸身体不好,我们也想你,你回来吧。我心软,答应下来。想到林江,我决定给自己两个月的时间,如果不行,那么只有抽身而退。

我要了林江的房门钥匙,常常帮他去打扫卫生,将林江泡在水盆里的衣服一件件洗好,晒到阳台上,给他熬他最喜欢喝的小米绿豆稀饭,切得细细的咸菜上辣椒丝翠绿可爱。周末的时候,我会让林江陪我去江边走走,或者逛街,逛累了去吃饭,事先悄悄给他说,一会儿给我点水煮鱼,样子有点撒娇。拽着林江进电影院时,心思却并不在电影上,只是喜欢在黑暗里多看一眼他的侧面……我深知自己在透支什么。林江只是微笑,自从姐姐林西去世后,我就是他的姐姐,他知道,我疼他、希望看到他开心。但仅此而已。

一次林江偶尔说起馋谢氏面窝,只是人家生意好得每次都要排队,好烦。那天下了班,我便骑车去了,果然是长长的队伍。站我前面的是一对小情侣,男孩子排队,女孩站在一旁,两人一起看手机里的短信笑话,时不时快乐地窃笑。我看着他们,忍不住苦笑。等我提着一袋面窝出现在林江面前时,林江大笑着把我整个人抱了起来,转了几圈才放下,说真的好激动啊,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我趁机用笑容掩饰着说,因为爱你嘛。

林江仿佛一下子清醒过来,拍着自己的脑袋说,哦,该死,我真笨,你是我姐嘛,姐姐疼弟弟,还需要理由吗?笑容凝固在我的脸上,林江始终当自己是姐姐看待。两个月的期限已过去,我除了转身离去,还能有什么选择呢?

回到济南,我进了一家外企,整天坐在电脑前,眼睛累了就滴几滴眼药水。滴着滴着,就想起了大学时给林江织毛衣时滴眼药水的情景,不觉呆过去。策划部的马伟常来串门,每次来了目光总往我的格子间看,有同事就开玩笑说,是不是对人家艾艾有意思?

因为单身,因为年龄已经不小,自然别人会给介绍男朋友。对此我只是笑笑,自己早已心如止水。倒是马伟急了,在电梯里遇到我,说干吗到外面找呢,我们知根知底不是更好吗?再说你找外面的我也不放心,怕你被人欺侮。我一愣,因为那一刻,马伟的口气和神态像极了林江。心中一旦想起这个名字,就再也平静不下来。

我想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于是当晚就买了火车票,匆忙赶往武汉。到了时天还没有亮,觉得此时去不妥,但还是忍不住想马上见到林江,于是打车径直前去。敲响林江的门时,心里忽然就忐忑起来,心怦怦地跳着。在我欲转身逃走时,林江却出现了,满脸倦容,披着上衣,显然还没起床。看到我,他非常吃惊,艾艾姐,是你?我刚要开口,房间里却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林江,谁呀?

我忘了是怎么离开的,脑袋一直嗡嗡直响,走到楼下时,泪水已淌了满脸。吃了早餐后,我再次回到火车站,这次是买回济南的票。

从武汉回来后,以为自己会去找马伟,但很奇怪,我却在心里拒绝了马伟。因为不爱。我继续自己的生活,马伟见了,就知道说也没用,只得退出。

有一天同事们一起看旧片《神雕侠侣》,有同事就说,金大侠安排小龙女失身,就是要降低她的身价,其实现代社会里女强男弱,女大男小同样不被大众所接受。还好,16年后杨过变得沧桑,而小龙女容颜未改。我听了,握鼠标的手抖了一下,但心头却一片漠然。

三个月以后的一天,加班,下班时天色已晚。马路对面那棵梧桐树下,站着一个人,那个身影是如此熟悉,我站在原地,以为自己对疼痛早已麻木,但那一刻,我却无比清晰地感到我的心像燃烧的火苗一样,一簇一簇地,生生地疼。

林江一步步向我走过来,然后他狠狠地掐灭烟蒂,他平静地对我说,一颗心,藏起来,不随便给人,艾艾,我们都是这种人对吗?这是林江第一次这样称呼我,那口气那眼神那言语,熟悉又陌生,我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林江继续说,艾艾,有一份感情,它已经陪了我很久很久了,我竟不知道,现在才感觉到……他哽咽着,有些艰难地说着。我怔怔地看着他,当他停下来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泪水哗地流下来。林江惊骇,艾艾,难道我真的来晚了吗?我流着泪冲他笑,然后我把自己重重地跌进林江的怀里,我说你来了,就不晚了。

林江深深地拥抱我,我感觉到他温暖的眼泪滴落在我脸上。林江要给我解释那天早晨的事,我摇头,边流着泪边笑,忍不住地笑,直到笑出更多的眼泪。我说不用解释,那些并不重要。但林江却非要说,阿白趁我酒醉送我回家之际留在了那里。其实我醉成那样,又能做得了什么呢?半夜酒醒,我就去了另外一个房间。

我再次看着他笑,我把手指放在他的嘴上,林江却拿开了,你下楼后,我才清醒过来,忙打手机,想问你什么事,然而一直关机。我想你有事一定会打电话给我的。有一天晚上一个人喝酒,忽然眼前就浮现出你眼睛里瞬间溢出的泪水和匆忙下楼夺路而逃的样子,我一下子醒悟过来,包括多年来的好多细节。我顾不得一切,所以用最快的速度赶过来。刚才,我一遍遍祈祷,老天,请给我机会,让我照顾她。

没有早一步亦没有晚一步,相遇并相爱,那是天下最美的爱情。但也有另一种,相识多年只差那份领悟,使得擦肩成为世上最容易的事。还好,林江说,谢天谢地,我终于醒悟,在你艾艾小姐未嫁之前。

我微笑,但我不知自己该睁开还是幸福地闭上眼睛。

很感动的一篇文章:
                   帅气弟弟,我不想只做你的姐姐
第一次见林江是在武汉,九月。那时我上大三,和林江的姐姐林西同班同宿舍兼红颜死党。林西说,咱弟弟也考过来了,和我一起去接他吧。彼时我正在看小说,懒得动,但最终还是被“收买”了。因为林西承诺,若去呢,就送你齐豫的CD!一听齐豫我蹦起来,那可是我最爱的歌手。于是挽了林西的胳膊笑嘻嘻欣然前往。

在火车站,等林江出现在视野里时,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好英俊好挺拔的男孩子啊!林西看了,对我挤眉弄眼说,怎么样,没白来吧?咱弟弟帅不帅?林江礼貌地和我握手,然后去叫车,把行李弄上去,回头对我和林西说,两位姐姐,上车吧。我禁不住笑,说倒像是来接我们的。一路上,林江言语不多,但句句中肯。我一直用姐姐般的微笑看着他。

相处久了,越发喜欢林江的爽快率真,而且光明磊落善良洒脱,总之优点一样一样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林江在班里渐渐有了威信,被选为班干部,后来进了学生会,演讲、足球、篮球竟也很有水平。学校舞会,他一到,女孩子就叽叽喳喳围上去。林西见了就很骄傲地说,瞧,咱弟弟天生一个白马王子!我看在眼里,不知从哪天起,心里忽然有了种黯然神伤的感觉。每每见林江被学妹簇拥着,莫名的忧伤就一丝丝袭上心头。有一次,在学校附近的旱冰场,自己老摔跤,林江就拉了我的手说,艾艾姐,我来教你。那是第一次和林江“牵手”,竟然倏地就红了脸。

大四那年冬天,天冷得出奇。林西买了米白色毛线要给林江织件厚毛衣,可一直懒得动手。我见了就不声不响取了毛线织起来。晚上别人闲聊,我就默默地坐在床上织,眼睛累了就滴几滴眼药水。终于赶在最冷的那几天之前织完了。拉着林西,说给咱弟弟送去,看合不合身?林江穿了,镜前一照,太合身了!说着就去拥抱姐姐林西。林西连忙制止,说别谢我,要谢就谢你艾艾姐。

林江拥抱我的时候,我分明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颤抖了一下,然后整张脸都烫了起来。后来我提议再给林江织件毛坎肩,外面卖的不暖和,而且我特别喜欢看男人穿衬衫外罩毛坎肩的样子。林西是个大大咧咧的人,一听这话忍不住嚷起来,艾艾,你不会爱上我家小弟了吧?我慌忙掩饰,说没有的事,他是咱弟弟啊。林西就笑了,料也不是,你喜欢的是年龄比你大且能照顾你的成熟男人对不对?我一颗心落下来。

我是如此害怕别人看出这份感情。这话传到林江耳朵里,他倒是很兴奋,说好啊,从此多一个好姐姐疼我了。

此话并无后文。大四是最忙的,写毕业论文,找工作,忙着和同学分别,总之琐事一大堆。我和林西毕业后都留在了武汉,林西是为了照顾弟弟,虽然林江早已不需要她照顾。但我呢?林西问我,为何你也留在这里?我就说喜欢这座城市呗!林西就笑,该不是为了爱情而留下吧?

工作后,有人给我介绍男孩子认识,但往往都是一面之缘。有一次,介绍人领来的是个穿白衬衣牛仔裤的男孩子,远远看过去,竟有几分像林江。我就对人家多说了几句,但一分手,我又惆怅起来,自己是在拿林江的样子寻找爱人。

林西的离去实在太突然。她和同事一起去游泳,不知怎么就游进了深水区,偏偏腿部抽筋,等大家发现她时,她早已停止了呼吸。那时林江上大四,他哭得像个孩子,怎么能不痛呢,姐姐那么疼他,却那么突然且永远地离开了他。我心疼得也几乎支持不住,把林江抱在怀里,说林江,你还有个艾艾姐。

转眼林江毕业,他进了一家集团公司。因为对工作尽职尽责,又极有创新精神,颇受领导赏识,很快被破格提拔为主管,成了公司里最年轻的中层。广阔的舞台使林江如鱼得水,而私下里林江却是忧郁的,应酬能推则推,这倒给他平添了一份独特的魅力。公司里好多女孩都爱慕他,总经理秘书、那个叫阿白的女孩子对林江更是如痴如狂。但林江对她们并无感觉,一直冷冷淡淡。只有我知道,他一直生活在失去姐姐的痛苦之中。

因为工作都很忙,虽在同一座城市,我和林江的联系却并不多。有时会给他打个电话,问问工作,叫他好好照顾自己。林江总是很客气,挂电话之前总是说,谢谢你,艾艾姐。每当听他这样说,我都有说不出的失落。

秋天时,母亲从济南打电话来,说你爸身体不好,我们也想你,你回来吧。我心软,答应下来。想到林江,我决定给自己两个月的时间,如果不行,那么只有抽身而退。

我要了林江的房门钥匙,常常帮他去打扫卫生,将林江泡在水盆里的衣服一件件洗好,晒到阳台上,给他熬他最喜欢喝的小米绿豆稀饭,切得细细的咸菜上辣椒丝翠绿可爱。周末的时候,我会让林江陪我去江边走走,或者逛街,逛累了去吃饭,事先悄悄给他说,一会儿给我点水煮鱼,样子有点撒娇。拽着林江进电影院时,心思却并不在电影上,只是喜欢在黑暗里多看一眼他的侧面……我深知自己在透支什么。林江只是微笑,自从姐姐林西去世后,我就是他的姐姐,他知道,我疼他、希望看到他开心。但仅此而已。

一次林江偶尔说起馋谢氏面窝,只是人家生意好得每次都要排队,好烦。那天下了班,我便骑车去了,果然是长长的队伍。站我前面的是一对小情侣,男孩子排队,女孩站在一旁,两人一起看手机里的短信笑话,时不时快乐地窃笑。我看着他们,忍不住苦笑。等我提着一袋面窝出现在林江面前时,林江大笑着把我整个人抱了起来,转了几圈才放下,说真的好激动啊,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我趁机用笑容掩饰着说,因为爱你嘛。

林江仿佛一下子清醒过来,拍着自己的脑袋说,哦,该死,我真笨,你是我姐嘛,姐姐疼弟弟,还需要理由吗?笑容凝固在我的脸上,林江始终当自己是姐姐看待。两个月的期限已过去,我除了转身离去,还能有什么选择呢?

回到济南,我进了一家外企,整天坐在电脑前,眼睛累了就滴几滴眼药水。滴着滴着,就想起了大学时给林江织毛衣时滴眼药水的情景,不觉呆过去。策划部的马伟常来串门,每次来了目光总往我的格子间看,有同事就开玩笑说,是不是对人家艾艾有意思?

因为单身,因为年龄已经不小,自然别人会给介绍男朋友。对此我只是笑笑,自己早已心如止水。倒是马伟急了,在电梯里遇到我,说干吗到外面找呢,我们知根知底不是更好吗?再说你找外面的我也不放心,怕你被人欺侮。我一愣,因为那一刻,马伟的口气和神态像极了林江。心中一旦想起这个名字,就再也平静不下来。

我想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于是当晚就买了火车票,匆忙赶往武汉。到了时天还没有亮,觉得此时去不妥,但还是忍不住想马上见到林江,于是打车径直前去。敲响林江的门时,心里忽然就忐忑起来,心怦怦地跳着。在我欲转身逃走时,林江却出现了,满脸倦容,披着上衣,显然还没起床。看到我,他非常吃惊,艾艾姐,是你?我刚要开口,房间里却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林江,谁呀?

我忘了是怎么离开的,脑袋一直嗡嗡直响,走到楼下时,泪水已淌了满脸。吃了早餐后,我再次回到火车站,这次是买回济南的票。

从武汉回来后,以为自己会去找马伟,但很奇怪,我却在心里拒绝了马伟。因为不爱。我继续自己的生活,马伟见了,就知道说也没用,只得退出。

有一天同事们一起看旧片《神雕侠侣》,有同事就说,金大侠安排小龙女失身,就是要降低她的身价,其实现代社会里女强男弱,女大男小同样不被大众所接受。还好,16年后杨过变得沧桑,而小龙女容颜未改。我听了,握鼠标的手抖了一下,但心头却一片漠然。

三个月以后的一天,加班,下班时天色已晚。马路对面那棵梧桐树下,站着一个人,那个身影是如此熟悉,我站在原地,以为自己对疼痛早已麻木,但那一刻,我却无比清晰地感到我的心像燃烧的火苗一样,一簇一簇地,生生地疼。

林江一步步向我走过来,然后他狠狠地掐灭烟蒂,他平静地对我说,一颗心,藏起来,不随便给人,艾艾,我们都是这种人对吗?这是林江第一次这样称呼我,那口气那眼神那言语,熟悉又陌生,我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林江继续说,艾艾,有一份感情,它已经陪了我很久很久了,我竟不知道,现在才感觉到……他哽咽着,有些艰难地说着。我怔怔地看着他,当他停下来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泪水哗地流下来。林江惊骇,艾艾,难道我真的来晚了吗?我流着泪冲他笑,然后我把自己重重地跌进林江的怀里,我说你来了,就不晚了。

林江深深地拥抱我,我感觉到他温暖的眼泪滴落在我脸上。林江要给我解释那天早晨的事,我摇头,边流着泪边笑,忍不住地笑,直到笑出更多的眼泪。我说不用解释,那些并不重要。但林江却非要说,阿白趁我酒醉送我回家之际留在了那里。其实我醉成那样,又能做得了什么呢?半夜酒醒,我就去了另外一个房间。

我再次看着他笑,我把手指放在他的嘴上,林江却拿开了,你下楼后,我才清醒过来,忙打手机,想问你什么事,然而一直关机。我想你有事一定会打电话给我的。有一天晚上一个人喝酒,忽然眼前就浮现出你眼睛里瞬间溢出的泪水和匆忙下楼夺路而逃的样子,我一下子醒悟过来,包括多年来的好多细节。我顾不得一切,所以用最快的速度赶过来。刚才,我一遍遍祈祷,老天,请给我机会,让我照顾她。

没有早一步亦没有晚一步,相遇并相爱,那是天下最美的爱情。但也有另一种,相识多年只差那份领悟,使得擦肩成为世上最容易的事。还好,林江说,谢天谢地,我终于醒悟,在你艾艾小姐未嫁之前。

我微笑,但我不知自己该睁开还是幸福地闭上眼睛。

今天突然听到一首歌,很喜欢,真的很喜欢,很适合此时此刻的我,所以听了很多遍,很好听,忧郁的旋律中带着丝丝的忧伤,很不喜欢这里,而且是越来越不喜欢,我说不出有多讨厌这里,但还是要在这里过,所以也不是经常去想这个问题,就这样吧!
半决赛就开始了,我却感冒了,我能唱好吗?我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
                                             美丽的回忆

爱永远是美丽的,美丽曾经是一个缤纷的梦。岁月累积,我们有越来越多的怀念,是因为美丽越走越远!也许我们会遭遇下一次心动的时刻,但我们正在经历我们往往不能体会到的美丽,美丽似乎只属于记忆。

  美丽的回忆有时候让人痛并快乐着。也许我们无法说清楚是什么原因让我们对过去的某一时刻念念不忘,我们却能够真真切切,心仪神往地感受到美丽的存在。没有哪一个词能更贴切表达出我们对美丽的注释!因为我们太在乎!

  我们常常过高地估计了自己,其实不是人人都能承受生命中的美丽,有时可望而不可及的虹一般的美丽不属于那些善感的心。当绚丽烟消云散,只能依靠时间来遮盖记忆的时候,你剩下的就只有盼望着快一点老去。

  我不知道老去是不是真的可怕,只能设想它的虚弱和苍白。因为几乎没有人愿意老,所以我相信时间真的能证明一切,包括诺言。不是吗?我们曾经听到许多相守的承诺,可是,有几个诺言经得起时间的消磨?

  我曾经思索过那江边的望夫石,古人是那么地可爱,让风雨千百年无休无止地吹打一个臆想的坚贞。要它来证明什么呢?证明爱的真实和久远吗?人世间并不乏美丽的传说,只不过太少太少!

  谁没有见过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但不会人人都因此而悟到真情,懂得珍惜!甚至连后悔也不是人人都能懂得!

  一个平凡的人,应该相信世间的平凡。所以,人只需守住自己的诺言,而不必强求别人!不必惊天动地,不必荡气回肠,不必千古绝唱!!!有一个美丽的记忆陪伴你就够了。

  什么都会老,只有美丽不老。也许我们头发有了白丝,皮肤起了皱纹,思维变得迟钝,行动多有不便;也许父母迟早离我们而去,孩子们渐渐长大成人------什么都会老,只有美丽不老,因为美丽活在记忆里!

  如果我的记忆里还有一份美丽,我想我该知足了……
时间总不经意地走过了,只有我在这里续写着轮回
很喜欢听弟弟弹他的<牵手>,每听着我都会想到很多很多,等他弹完了我的灵魂也不知道跑哪了,这就是弟弟弹吉他的魅力所在,所以他很受欢迎,那把吉他沟住了多少人的心
一直都很喜欢听着弟弟边弹着吉他边唱着歌,知道他唱的是什么,知道他想的是什,我能读得懂他.是他那把吉他吸引了我,让我也爱上了吉他,我也想拿着吉他,在自己伤心的时候没人陪在身边的时候可以通过吉他来表达我的情感,所以我也学吉他了,弟弟这老师当得不容易,而且很多时候还让弟弟伤心了,知道他很不容易当我还是如此地任性,弟弟很了解我所以很多时候也发不起脾气来,很多时候也拿我没办法,只是笑了笑,就没事了!
我也想学好吉他给他看,证明他的用心,证明他的学生是可以的,但我总是以忙作为借口说没时间弹,也许是真的忙,也许是心不在焉...
过去已经成为过去了,成为历史了,如果过去再让你有所怀念有所眷恋,那也只能证明那里还有值得你回忆的东西,但你应该做的不是老是沉醉在过去,而是从过去走出来。如果真的有机会让你回到过去了,当你沉浸在过去时也许也就没有那种美丽和味道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有:“距离也是一种美”这句话了!当事物发展到该结束的时候如果再继续下去的话,它也就变质了,什么事情都是有个度的!过去的就让它成为遗失的美好,不必遗憾不必后悔,你应该做的是比以前做得更好,把以前认为自己做得不够的在以后的日子里做的更好,这样才是真正的弥补自己过去的不足,人生走过的路就像逝去的风,再也不会有一样的出现了!
时间充充地过,甚至很多事情来不及去想或者很多事情到想想起的时候却脑海里没有了踪影,美好的时光总会过去但不理想的现状也总会成为过去的一道风景,也许到真正地经历了很多后会对很多事情都看得很轻,也许什么都看得很重要,不知道,茫然的十字路口上,该向左还是右,谁是参谋谁是指明灯谁是归宿谁又会在水一方,呵呵,不知道...
2008年冻疮再次起义

前晚一觉醒来,咦,怎么我的床上有三根“火腿肠”?仔细一看,哦,原来是我的脚。咦,不对,又看了一下,啊……这不是冻疮吗?奇怪,在韶关那么冷我都不长,怎么在深圳就长了呢?又想了想,这感觉好熟悉喔!哦,原来在湛江的时候长过了,只是没印象而已……
记得小时候,第一次听到“冻疮”这个词,觉得很有意思,就拍拍后脑勺,望着蓝天:是不是长得冰凉冰凉的“痔疮”就叫“冻疮”了呢?对了,就是这样了,要不干嘛不叫“热疮”“暖疮”呢,一定是这样。然后傻傻地在百度里打上了“冻疮”两个字,才发现自己好单纯,太过表面看东西了,呵呵,要不中国的文字也不会渊远流长,博大精深啊。一个字:傻,两个字:傻瓜,九个字:傻得无法再傻的傻瓜……
昨晚又一次失眠了,不是想某人了,更不是胡思乱想了,真正的原因就是:冻疮好痒啊,睡不着,翻来覆去,很不“安份”,于是第一次破了2008年的“纪录”:第一次早起,“北京”时间11点,其实8点多就醒了,只是懒得起来而已,才猛一发现,又多了一个“火腿肠”,本来是“母脚趾”和“食脚趾,中脚趾”的,今天“无名脚趾”这家伙也参与了,不堪重言:“母脚趾”就像“热狗”,其他的就像“火腿肠”,唉,想起昨晚我“忍辱负重”熬过了一个晚上,今天却……唉,伤心欲绝,此时无声胜有声,欲泪不下,苦笑不得……真不可思议……唉,昨晚“翻来覆去”,“翻想覆想”,今天倒是“不堪设想”,还有什么好想,干脆不想,顺其自然……
故事到此完毕,精彩在下集,眼困,安然睡去,接下来是冬眠佳时,你我相约《梦中的奇迹》,这是我编的“电影”,主编:本人,导演:寂寞沙洲“凉”场记:至少还有“我”,化装师:明天会更“差”,剧幕“多”角戏,灯光:“他”最珍贵,摄影:遗失的“不”好……还没申请“专利”,“拭目以待,洗耳恭听”吧……
安静地,悄悄地,偷偷地离开也许也是一件好事。很多事情,眼睁睁地看着却无能为力,没有能力帮得上忙,也是很力不从心。
这样的天气,好冷,好冷,心也冷了,凉了,没有力气去想那么多,也不敢去想。好茫然,好彷徨,也好害怕,下一站天后是未知结果的函数方程式还是一个极限,是无限接近吗?其实我也不知道,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变成了这样,阴影还是像海藻一样缠绕着我!
当风中湖面走过,留下了一环环涟漪;当岁月从树林走过,留下了一圈圈树轮,当鸟掠过天空呢,什么都 没留下,但它已飞过,我是不是也会像小鸟一样呢?时间过得很快,快得连我也不知道我究竟在青春的舞台上留下了什么,有时候真的很茫然,很彷徨,很害怕。
我啊,该怎么说

今天一觉醒来看到短信:韶关气象台提醒27到31日韶关市维持阴雨严寒天气;高寒山区有雨夹雪和冰冻,最低气温零下5度京珠北和坪乳线持续道路结冰,注意交通安全和防寒防冻.看完不禁毛骨悚然,呵呵,幸好现在是放假期间啊,要不肯定冻得我不像样了,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最怕冷和最怕热的,以前同学都说要是我报了外省的学校,去了肯定是没得回来的了,说我这脆弱的人就只适合留在广东,但自从去了韶关读书之后才发现,呆在韶关也不是很能受得了啊.就差点长了冻疮,幸好考完试事,所以溜之大吉了,呵呵.
但还是很想念被我藏在密码箱里的阿熊和藏在柜子里的阿猪,我怕我不在了弄脏了他们所以暂时虐待一下他们.我带不了那么多,所以只带了2个小狗回来了,呵呵,过完年再回去看他们...
放假了在深圳那么多天天天都是那么冷,我也一直都是足不出户的,这可是真正的冬眠了,呵呵,就等着过冬了...
没事就去踩踩朋友的空间,看看他们回家了都有些什么收获,我也只是在这里人云亦云,半步不离门也可知天下事,我也很想家了,也很想以前高中同学了,还好过完年回去湛江还可以找他们出来聚一下.叙叙旧,传传情,友谊才不会僵化了,在韶关上学偶尔收到以前同学的短信也真的感到很欣慰,呵呵,还没有忘了我啊...
想你们啦

突然间想起和文娱部的成员在一起的日子,是啊,很喜欢和他们在一起,因为个个都很傻,和他们在一起玩没有烦恼,文娱部也是最能开玩笑的乐园,每说到文娱部全是傻瓜只有我一个正经,就遭到所有的人的反驳.不管走到哪里,都要他们注意形象,不要毁了文娱部的形象,但这话只似风般掠过脸旁就没事了,还是继续一样地傻,这就是文娱部了,不管遇到好的事还是不好的事,都一样要庆祝,呵呵,这我还是头一次见.弟弟好傻,天天呵呵但办起事来就像个大人,唱歌不错,弹吉他更迷死学校的女生,改天不给他出门,免得招蜂引蝶,这话是形容女生的,不过用在这里也恰到好处,因为很多人都说弟弟像女孩子,到时蜂蝶一来我这姐姐也受害,还有更惨的可能就是哥哥信然了,不过哥哥也危险啊,长得帅气文笔又好,可惜目标太高还是光棍,呵呵;国贤整天欺负我而且走路摇摇晃晃的很不稳重没有一点大男人的风度,在我们之中他还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就是,他,他..他...就像竹竿,呵呵;东海稍微正经一点点但玩起来就非常不正经了,正经起来还像个人,不正经起来就惨了,疯狗都怕,呵呵;余链唱歌不错但老是把我当男生,不喜欢他;景全太安静了,有时开不得玩笑;智强啊,跳街舞不错的哦,但没看过,有空叫他show给我看,呵呵;雪媚啊,也被他们欺负得好惨,文娱部就她一个女生,所以为了救她,我豁出去了,进了文娱部,不让那些"臭小子"得逞,拿出我女孩之家,维我独尊的女孩儿本色,呵呵;还有很多很多,他们都好可爱,呵呵


您的IE浏览器的版本过低,低版本的浏览器在处理javascript文件时存在问题,无法支持Ajax功能,全面使用好看簿,IE浏览器的版本至少为6.0SP2,请使用更高版本的IE浏览器